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項目名稱:哈爾濱劍橋學院(教職工)通勤車及臨時用車服務外包項目
邀請方:哈爾濱劍橋學院
采購方式:招標
文件提供方式:請于2024年12月26日14:00~14:30將投標文件發(fā)送到jcb@oceg.com郵箱,發(fā)郵件時請注明郵件標題:****公司投標爾濱劍橋學院(教職工)通勤車及臨時用車服務外包項目,并在電子郵件中注明聯系人、職務、聯系電話。
開標時間:校方自主決定
開標形式:線上開標
二、招標內容
哈爾濱劍橋學院(簡稱劍橋學院)教職工通勤車及臨時用車接送服務,附件表格《哈爾濱劍橋學院通勤車路線表》為2024年9月本學期實際運營線路信息,作為參考,后期確定合作方后共同進行優(yōu)化確定實際運營線路及車型、車座位數量,根據實際運營線路及確認后的數據簽訂合同。
三、服務期
項目合同服務期年:2+1年,服務期滿2年,經劍橋學院及有關部門審核,對中選公司進行全面評價,評價合格后該中選公司可繼續(xù)為劍橋學院服務1年。服務期滿,重新組織招標或者競爭性磋商,本項目中選人如連續(xù)三年考核為“優(yōu)秀”等次,相同條件下,具有優(yōu)先中選資格。
四、供應商資格要求
1.供應商應在中國大陸境內合法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(yè),具備合法的客運資質等相關運營資格證明材料;
2.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,有能力做好通勤車服務項目;
3.具有履行本項目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;
4.沒有重大違法違規(guī)記錄和經濟糾紛;
5.授權委托人、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應選人企業(yè)在職員工;
6.未被“信用中國”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國政府采購網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;
7.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。
五、招標工作安排
本次招標采取線上提交文件,內部評審的方式,報名開始至中選結果公告發(fā)布期間參與的供應商聯系人需保持手機通訊暢通,及時查閱微信、短信、郵件等信息。
六、投標文件的提交(提供以下資料加蓋投標公司公章的PDF格式文件)
1.供應商企業(yè)營業(yè)執(zhí)照,法定代表人身份證;
2.供應商具備合法的客運資質等相關服務或運營資質;
3.供應商基本賬戶的開戶許可證;
4.提供公司授權委托書(含法人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、聯系方式);
5.哈爾濱劍橋學院(教職工)通勤車及臨時用車服務外包報價單;
6.服務承諾(投標人自擬)。
七、履約保證金
中選公司需向甲方繳納伍萬元的履約保證金,該履約保證金在合作期滿及確認不再繼續(xù)合作后,無息退回到中選公司。
八、聯系人及聯系方式
聯系人:楊老師
聯系方式:13811135840
附件1:哈爾濱劍橋學院(教職工)通勤車及臨時用車服務外包報價單.xlsx